啃与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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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
啃与舔
今人吃相文雅,款爷过场尤多。
原始人则不然,又啃又舔,吃个痛快。
啃舔皆俗字,本字作肯。
请看图分别说,方能领会古人造字之妙。
《说文解字》说,肯乃“骨间肉”
,是名词。
骨缝之间的肉,就那么一点点,原始人也绝不放弃。
撕抠不行,就啃,用门齿细细啃光。
本来是名词的“骨间肉”
,经门齿一加工,肯就变成动词,这就是今之啃,而名词的原意遂被人遗忘了。
大家晓得,骨缝之间的肉附着甚紧,由此引申出甲附和乙也叫肯。
相反,不附和不贴近就叫不肯。
《春秋左传·宣公四年》:“莒人不肯。”
《诗经》则有“莫我肯顾”
和表同意的“惠然肯来”
。
又,骨缝之间的肉难割,一刀下去割个干净而又不伤刀刃,谓之中肯,或谓之肯綮。
綮音qìng,就是连接在肉与骨之间的韧带和结缔组织。
啃的篆文
金文
现在说篆文(舔),看不懂像个啥,那就看甲骨文。
我对镜伸出舌,向上翻,看舌底,忽然大笑。
天哪,这不是甲骨文的“舔”
吗?竖立的长方形是舌体伸出来向上翻。
长方形内重叠三条折线,乃舌肌之纹理。
读者诸君不妨照镜自看,定当感受到三千多年前古人之幽默。
若真有仓颉夫子,该是个风趣的老头,笑嘻嘻的,可爱。
据《说文解字》说,(舔)是“舌貌”
。
意思是像大口之中伸出舌头向上舔物。
不过终嫌勉强。
许慎不可能见到甲骨文,只能就篆文和古文作如此之解说。
我们比他有幸,能见到甲骨文,搞清楚这个(舔),很可能是先民用膳时有食屑粘在鼻下,于是伸舌向上翻舔。
不然怎会见到舌底面呢?
舔的篆文
古文
甲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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