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啃与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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啃与舔

今人吃相文雅,款爷过场尤多。

原始人则不然,又啃又舔,吃个痛快。

啃舔皆俗字,本字作肯。

请看图分别说,方能领会古人造字之妙。

《说文解字》说,肯乃“骨间肉”

,是名词。

骨缝之间的肉,就那么一点点,原始人也绝不放弃。

撕抠不行,就啃,用门齿细细啃光。

本来是名词的“骨间肉”

,经门齿一加工,肯就变成动词,这就是今之啃,而名词的原意遂被人遗忘了。

大家晓得,骨缝之间的肉附着甚紧,由此引申出甲附和乙也叫肯。

相反,不附和不贴近就叫不肯。

《春秋左传·宣公四年》:“莒人不肯。”

《诗经》则有“莫我肯顾”

和表同意的“惠然肯来”

又,骨缝之间的肉难割,一刀下去割个干净而又不伤刀刃,谓之中肯,或谓之肯綮。

綮音qìng,就是连接在肉与骨之间的韧带和结缔组织。

啃的篆文

金文

现在说篆文(舔),看不懂像个啥,那就看甲骨文。

我对镜伸出舌,向上翻,看舌底,忽然大笑。

天哪,这不是甲骨文的“舔”

吗?竖立的长方形是舌体伸出来向上翻。

长方形内重叠三条折线,乃舌肌之纹理。

读者诸君不妨照镜自看,定当感受到三千多年前古人之幽默。

若真有仓颉夫子,该是个风趣的老头,笑嘻嘻的,可爱。

据《说文解字》说,(舔)是“舌貌”

意思是像大口之中伸出舌头向上舔物。

不过终嫌勉强。

许慎不可能见到甲骨文,只能就篆文和古文作如此之解说。

我们比他有幸,能见到甲骨文,搞清楚这个(舔),很可能是先民用膳时有食屑粘在鼻下,于是伸舌向上翻舔。

不然怎会见到舌底面呢?

舔的篆文

古文

甲骨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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