猴脑宴的传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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猴脑宴的传说
半世纪前,负笈成都,风闻广东人爱吃猴脑髓,如何操作如何吃,说得绘声绘色,就像亲眼所见,令我恐怖。
1956年求学上北京,询问一位广东同学。
答曰:“广东人不。
听说你们四川人这样吃猴子。”
我急声明,四川人不。
他以怀疑的口吻问:“不是说四川的峨眉山出猴子吗?”
及至20世纪80年代出游,询及各省作家同行,皆答听人说过,但不知是何时何地这样吃猴脑髓。
此事遂成疑案,悬在我心。
近读《清朝野史大观·五·清代述异》一书之“道光时河工之奢侈”
条,终于找到答案。
原来清朝道光年间,治理黄河有两总督,北督驻济宁,南督驻清江浦。
朝廷拨给南督的岁修经费每年五六百万两银子,用于工程的还不到十分之一,十分之九被督署衙门官员挥霍了。
此辈两脚官蝗,每开公费宴席,便有猴脑活吃。
记载云,挑选俊猴,穿上绣衣,置猴头于桌面圆孔之上,木栓卡紧猴颈,使不得出。
然后剃光头毛,活剥头皮。
当此际也,猴哀叫而食客欢笑,宰夫乃以沸汤倾灌头顶,急操铁锤击头骨而破之。
必待镊净骨碴之后,“诸客各以银勺入猴首中,探脑嚼之”
。
那记载结尾云:“每客所吸,不过一两勺而已。”
听这语气,似嫌犹未餍足。
呜呼,这还像人话吗?!
这是国人之耻,“饮食文化”
之羞。
聊可以自慰者,此事发生在一百五十年前,且推给腐败的清朝官僚。
估计此后再未发生,仅以传说文本解国人之口馋,川说在广,广说在川,心向往之而已。
若不预立烹宰法以禁止,还会有猴子被挖脑髓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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