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猴脑宴的传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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猴脑宴的传说

半世纪前,负笈成都,风闻广东人爱吃猴脑髓,如何操作如何吃,说得绘声绘色,就像亲眼所见,令我恐怖。

1956年求学上北京,询问一位广东同学。

答曰:“广东人不。

听说你们四川人这样吃猴子。”

我急声明,四川人不。

他以怀疑的口吻问:“不是说四川的峨眉山出猴子吗?”

及至20世纪80年代出游,询及各省作家同行,皆答听人说过,但不知是何时何地这样吃猴脑髓。

此事遂成疑案,悬在我心。

近读《清朝野史大观·五·清代述异》一书之“道光时河工之奢侈”

条,终于找到答案。

原来清朝道光年间,治理黄河有两总督,北督驻济宁,南督驻清江浦。

朝廷拨给南督的岁修经费每年五六百万两银子,用于工程的还不到十分之一,十分之九被督署衙门官员挥霍了。

此辈两脚官蝗,每开公费宴席,便有猴脑活吃。

记载云,挑选俊猴,穿上绣衣,置猴头于桌面圆孔之上,木栓卡紧猴颈,使不得出。

然后剃光头毛,活剥头皮。

当此际也,猴哀叫而食客欢笑,宰夫乃以沸汤倾灌头顶,急操铁锤击头骨而破之。

必待镊净骨碴之后,“诸客各以银勺入猴首中,探脑嚼之”

那记载结尾云:“每客所吸,不过一两勺而已。”

听这语气,似嫌犹未餍足。

呜呼,这还像人话吗?!

这是国人之耻,“饮食文化”

之羞。

聊可以自慰者,此事发生在一百五十年前,且推给腐败的清朝官僚。

估计此后再未发生,仅以传说文本解国人之口馋,川说在广,广说在川,心向往之而已。

若不预立烹宰法以禁止,还会有猴子被挖脑髓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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